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公安提示函》(豫公交函〔2024〕14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异常情形驾驶员处置工作的通知》,王涛等107名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李行等69名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王进松等9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王进春等7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吊销、3年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犯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酒后驾驶、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等情况,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注销、撤销王涛等185名道路运输驾驶员证和王进春等7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持有的纸质和电子证件作废。
特此公告。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