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交〔2024〕53号 签发人:雷 云
办理结果:B
尊敬的张大华委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优化太康县对外交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兰沈高速(太康段)建设继续向南延伸。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规划的10条国家城市群大通道路线之一,也是16条南北纵向通道之一。兰考至沈丘高速太康至沈丘段,北起太康县符草楼,与盐洛高速交叉处,向南经太康县、淮阳区、周口机场东、项城市,终点位于项城市新桥镇,与在建的沈丘至遂平高速交汇,全长87公里(其中太康县6公里,淮阳区56公里,项城市25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初步投资估算118亿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用地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拟定路线进行了外业踏勘,路线方案初稿已完成,针对路线方案将进一步征求沿线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意见,优化路线方案,完善各项报建手续,积极创造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加快盐洛高速西出口建设,打通西部连接线。为完善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适应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需要,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更好满足人民享有美好交通服务的需求。2020年我市报请省有关部门在盐洛高速与S213交叉处西规划建设互通式立交,该新增出入口已纳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
2019年,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站畅通工程实施意见》(豫交文〔2019〕335号),对实施收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提出指导性意见。《意见》指出,本着“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节约高效,加快推进”的原则,综合收费站所处位置、建设时期、交通量等不同因素,一站一策,合理确定。根据上述意见精神,我们将协助太康县加强与盐洛高速项目投资经营主体协商沟通,研究加快推进盐洛高速西出口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和建设模式等,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不跨县(市)的独立选址的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含独立选址的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连接线、服务区、收费站)项目审批(核准)。盐洛高速西出口项目由太康县负责审批(核准)。我们将配合太康县切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项目投资经营主体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协调争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快G106太康北至淮阳沙窝段改建。该项目位于太康县、淮阳区,已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开展了路线方案研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由项目所在市、县负责审批立项,交通公路部门组织实施。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市县公路部门尽快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各项审批手续,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为项目早日开工创造条件。
四、关于尽快启动太康铁路建设。根据工作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太康县政府做好许亳铁路、濮潢铁路项目有关工作,争取项目能够早日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并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以加快周口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2024年6月14日
联系单位: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金营 8286673
邮政编码:4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