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服务承诺
来源: 1 时间: 2020-10-10 10:26: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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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坚持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交通运输政务运行情况和局属职能单位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三、坚持便民服务。交通运输行政服务分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除法定程序和法定内容外,不增加无效、无必要的程序与内容,不断推进减政放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措施,依法公开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它相关内容,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四、坚持规范执法。巩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一线执法人员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十条禁令”,挂牌上岗,规范着装,亮证执法,文明用语,优质服务,杜绝公路“三乱”、自由裁量随意、超限超载车辆卸载不到位等行为发生。严厉打击“黑车”违规经营,整治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五、坚持勤政廉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意见,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深化转创活动,落实“六个一律”,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活动中坚决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之外的要求和条件,杜绝“四风”问题反弹。

六、坚持责任追究。凡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工作中,如发生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不遵守行政法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坚持民主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可向市交通运输局驻局纪检监察组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0394—8285788。

 


责任编辑:周口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