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交通运输客运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 2020-04-20 17:37:59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案例: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沈丘长途客运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案

基本案情

2020年03月07日10时20分,郭某某驾驶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沈丘长途客运有限公司经营的豫P89820号宇通牌大型客车行驶到淮阳县贾营客运站处时停靠,招揽3名乘客在此处上车,淮阳县交通运输执法所执法人员发现该情况,向驾驶员郭某某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査,该车为包车客运,线路为沈丘县至东莞市的点对点包车,中途无停靠站点。当事人存在下列违法行为: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上述违法行为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等证据予以证实。

法律适用

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规定

处理决定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违法行为属轻微违法行为,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第三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该案件遵循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违法经营专项行动精神,坚决遏制“两客一危”车辆异地经营、非法违法经营高发、多发态势,对有效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指导作用。

该案执法现场所有视频已实时上传至淮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铁笼”系统,并在行政处罚作出七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河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系统,充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各交通执法机构深刻认识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周口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