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周政办〔2021〕23号)内容,现将周口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公示如下:
行政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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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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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违法记满12分记录证明 |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员资格证 |
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
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格证 |
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
申请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格证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