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根据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周口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经机动车维修企业申请,县(市、区)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及周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人员验收,确定我市第一批9家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现予以公布。公布的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将主动公开收费标准项目、预约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省有关技术规范对超标车辆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车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敬请广大司机自主选择。
咨询投诉电话:0394-8304062
2021年7月19日